2016年3月5日,我所例会在单位会议室召开。
会上,周大伟律师就股权激励的定义、方式、期限、作用以及平时在实践中经常遇到的股权激励模式进行了介绍,并就相关案例进行了分析和讨论。之后,周颖律师通过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承揽合同的比较、介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之任意解除权的正当性并就相关案例进行讨论,进行建设工程合同之任意解除权之研究。
图为我所周大伟律师进行“股权激励”专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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