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和惠电子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说明
苏州和惠电子有限公司全体职工:
苏州和惠电子有限公司(简称和惠公司)破产清算案,于2016年6月27日由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经过吴中区人民法院公开摇号选任,由江苏久顺律师事务所担任和惠公司的管理人(简称管理人)。管理人依法接管和惠公司后,调取了社保信息,走访了吴中区劳动监察大队、吴中区劳动仲裁委,询问了刘仁、张慰中等和惠公司职工、和惠公司管理人员邓卫东、职工债权垫付方苏州市江佑商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并对职工债权进行了登记和确认。现将登记和确认情况进行公示,详见《苏州和惠电子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的规定,职工对公示表的记载如有异议,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异议职工应于2016年11月9日前向管理人提出,并提交相关凭证;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视为确认公示的债权数额。敬请各位职工审阅!
管理人联系方式: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龙西路301号4楼
联系人:周大伟律师,联系电话:0512-65641705、18013141433
苏州和惠电子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О一六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