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荣闪光灯技术(苏州)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更正 | 破产与清算公告 | 新闻中心 | 江苏久顺律师事务所 

保荣闪光灯技术(苏州)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更正

2020-06-03 1606

全体债权人:

       保荣闪光灯技术(苏州)有限公司管理人拟定的《保荣闪光灯技术(苏州)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方案中原破产案件受理费处发生金额为0元,但经与法院沟通协商,法院认为无法完全清偿破产费用的案件仍应当收取案件受理费,经计算费用为8146元。管理人特此重新调整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变动破产案件受理费,该变动仅影响共益债务的清偿,不影响方案中其他内容。变更方案已公示在本网站,烦请债权人及时下载查阅,并通过短信方式对该变更方案进行表决,短信回复“同意”或“不同意”即为完成表决,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5日,逾期将视为放弃表决权,作弃票处理。为此给您带来的不便,尽请谅解,谢谢您的理解。



保荣闪光灯技术(苏州)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年6月3日


保荣闪光灯技术(苏州)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