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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星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管理人变更财产变价方案书

2018-11-13 1254

根据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的指定,陈建生担任苏州市星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主席。

由于苏州市星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变更财产变价方案书需要进行表决,管理人因此特向债权人会议主席申请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

债权人会议主席详细了解情况后,认为确有必要召开本次会议,因此委托管理人安排本次会议事宜。

管理人已经于2018年10月26日短信告知所有债权已确定的债权人,截至开会之日已满15日。

经现场统计应到 6 人,实际到 6 人,实际所到人数所占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 70003619.35 元。已经达到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70003619.35 元;

因此,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规定,同时按照法律规定,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由债权人会议主席主持。

会议中债权人就苏州市星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变更财产变价方案书进行投票表决。

统计结果: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6人,共发放6票

通过的票数为  5 票

反对的票数    0 票

无效的        1 票


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70003619.35 元,通过的票数所占债权额 50916121.08 元,达到比例 72.73%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 过半数 同意,并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因此,管理人提交的苏州市星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变更财产变价方案书已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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